2008年5月29日星期四

《最后一个神仙》 第九集烹饪守则 节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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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第一次被卖,是在个大旱的荒年。父母眼瞅养不活兄弟几个,就把她卖给了人贩子,好换粮食喂她兄弟。被人贩子用绳捆住,停停走走到了村口,终于不再回头。她明白了,原来在爹娘眼里,只有兄弟们是值得保住的,而她可有可无,在他们眼中算不得个人。

人贩子告诉她,枯黄干瘦的丫头不值几个钱,南边早都饿得人吃人了,她能活下来算是命大。她似懂非懂地点头,被那贩子带到一个很大的城里。他领着她穿过大街小巷,最后在一个有着很高很高围墙的人家停下。那里出来个大娘,把她领了进去。

大围墙里的生活跟村上差不多,都是天不亮就起来,扫院子,烧柴火,擦洗厨房各处,有时候把一些东西交给高个子姐姐们。

那些姐姐叫“丫鬟”。她们穿得干净整齐,头发也梳得仔细。她觉得她们很好,可又不会形容好在哪里,只能偷偷看她们的裙裾、发辫、绣鞋,还常发上很久的呆。大娘们瞧了,几个拳头打过来,让她别傻楞楞站着。

大娘们比爹妈凶,可给的活没有村里那边重。她不讨厌她们,偶尔吃到她们剩下的东西,也挺满足。因为身躯瘦小,她们都以为她是稚童。所以大夫人带六小姐远游归来后,她被派去给六小姐当粗使丫头。

六小姐是个跟她年纪相仿的女娃,琴棋书画无不精通,夫人和老爷常常称赞她。每次路过六小姐住的院落,大家都能听到里面传出悦耳的琴声。他们喜欢她。他们说六小姐命格好,是富贵的人,将来要嫁王侯呢。

只有她不喜欢六小姐。因为六小姐好像也不喜欢她。端进去的洗脸水要不就冷了,要么就热了,都是一巴掌;弹琴弹得不开心,拎过绣花的针就往她胳膊上扎,扎完回屋继续弹琴,留她在院子中捂着胳膊扫地。至于其他的,拿画笔涂抹她的脸,让她下池塘抓金鱼玩,上老高老高的树上去摘花……事情用手指头有些数不过来。

她明白,在六小姐眼中,她算不得人。她孤零零地活着,想不到这个世上除了吃饱外,还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。她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地伺候六小姐,直到出落成水灵灵的姑娘家。

有天,她亲耳听到大夫人跟六小姐讲话,说她做贴身丫鬟才放心,一是卖了死契,这辈子都是她们家的;二是她寡言少语,比嚼舌根的丫鬟们好掌握。于是,她变成了六小姐的近身侍女,虽然神情还是呆呆的,但照顾起六小姐来,是别人不能比的顺心顺意。大家只当她傻人有傻福,不晓得她为了适应六小姐,暗自下了多少苦功,偷偷学了多少东西。

不过她明白,在六小姐和其他人眼中,她依然算不得人。

日子还是一天天过着,和从前有点点不同。除了吃饱饭,世上又多了让她关心的。不是别的,是个人。一个个头高高,长相好看的年轻男人。他在某个下午走进了庭院,站到桂花树底下微笑。六小姐娇羞地和他打招呼,她躲在门板后瞧他,发现他笑起来像是春日里的轻风。

他是六小姐的未婚夫婿,打小的娃娃亲,长大后去了边关,立了功才回来。如今在朝里当了官,准备迎娶六小姐当夫人。虽说是打过仗、杀过人,管许多平头百姓。可他每次出现,说话举止都稳稳地,从来不闹嚷。对家里的下人们也客气,不见打过谁,骂过谁。有次她过去端茶给他,他顺手接过,还朝她笑了笑。

他笑得真好看。她只瞥了一眼,就慌得拿不住托盘,赶紧退了出去。那是六小姐未来的夫婿,她没资格多看一眼。

顺顺利利地,六小姐嫁给了那人,她随着六小姐到了那家。

六小姐夫妻俩过起了举案齐眉的日子,每天都那么开心,这开心一直延续到六小姐为那人怀上了子嗣。

六小姐的夫君很高兴,可六小姐的娘却很担心,怕女儿坐月子空了男人的房。母女俩关在房中不知说些啥,她站在外面等了好久,才听里面唤她进去。六小姐说话从未有过地和气,让人给她梳洗打扮,还把珍藏的好衣服拿给她穿。她战战兢兢地打扮好、穿好,从六小姐和老夫人的眼中看到了古怪的神色。

丫头凭地好看呢。

六小姐的口吻散发着陈年老醋的酸气。老夫人倒安抚起女儿,告诫说正房永远是正房。她不知道那母女俩想干啥,等六小姐的夫君回来,她才知道自己被六小姐送给他做妾了。

妾室。

她听到这个字眼慌张起来,心底隐隐约约地还有欢喜。给他当妾室,是不是就能像六小姐那样抬头跟他讲话,可以伸出手指碰碰他的指尖?

那天夜里,心跳得实在厉害。房里点了红蜡烛,她打扮起来坐到床上,等六小姐的夫君进门。那人在外面好像并不情愿,好半天才进门对着烛火瞧她。

她看到他眼中也有古怪的神色。

从前没留意到你这样好看呢。

他捏起她的下巴,吹熄了烛火。她在黑暗中瑟瑟发抖,不知道该怎样应对身上的男人。浑浑噩噩中她忘记了他的名字,她只记得他的官职——将军。将军,只要这样就好,不敢直呼为夫君。那是六小姐对他的称呼……

那一年中,她大多数的夜晚都跟将军度过。六小姐则安安稳稳地生下了孩子,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娃。

她被六小姐支使去带孩子,每天同奶妈小公子。而跟她相处了一年的“夫君”,重新回到了六小姐的身边。

她带着孩子,常偷偷地躲在角落里看他。他同她笑,买零食给她,让她摸他的马儿,给她插头花,教她看书,讲如何才能画画……那些事像做梦一般,让她觉得这世上还有比吃饱饭更开心的。她不怪他又回到了六小姐身边,那是他的明媒正娶,而她只要远远看着他,就满足了。只要看着这个世上对她最好的人,就满足了。

日子还是那样过着。小公子长到五岁那年,将军也没有娶新的妾室。老夫人说这是六小姐有心计,能拉住男人,也是她这个当妾的揽住了将军的心。她懵懂地点头,根本没听进去那母女俩的对话。她只想着他。他去了三个月都没有回来。听说又打仗了,不知道是哪里打仗。人关在府里,很少看到天空和围墙外的东西。她为他着急,心成了一团乱麻,日日夜夜祈祷他的平安。

等着等着,又过了两个月,才见他身披沉重的铠甲,带着很多兵丁回到了府邸。她悄悄问了人,说有更多的兵没进来,都散落在城里各处。有人反叛了皇上,将军带兵平叛,却被叛军打得一路退败。

他会败?他怎么会败?他是她顶天立地的夫君。虽然她只是妾,可她心里待他,不比六小姐少一分。只要他一句话,不,都不消他说话,她什么事都肯为他做,为这个世上待她最好的男人做……可有许多许多话憋在心中,她不敢对他说,只能每天留心府里人的闲话。

府里人说,叛军围城。

府里人说,援军很久才能到。

府里人说,城里的百姓没办法逃出去,都被拉了丁。

府里人说,城里的粮食越来越少,府里只能吃这些东西。

府里人说,皇上已经被人逼退位了,各地将军们都犹豫不定。

府里人说,将军决心死守这座城池。

府里人说,城里断粮了,很多大户人家都被抢劫一空。

府里人说,叛军马上就要打进来了,将军会跟所有的兵士一起,同那些人决一死战。

……
自从城被围了,她就不怎走动了。能吃的越来越少,稍微动动,肠胃就烧得难受。她喜欢坐在花园的角落里,默默地看着六小姐、小少爷她们慌乱地收拾行李。她不知道六小姐想做什么。她只想留在他身边,哪怕是死都好,都想跟他在一起。

听到了外面的喊声,好像是守城决战的日子到了。她看到他走过来,让老家人们陪着六小姐和小公子,快点从暗道离开。六小姐拉他,要他一起走。他却说他要为皇上、为国家、为百姓尽忠。他的血脉和家族振兴的希望,从此就放在六小姐和小公子身上了。

六小姐号泣一番,同小公子一道离去。她被六小姐遗忘了。她很高兴,她不能像六小姐一样为他生下子嗣,但她可以陪他赴死。她看着他走向自己,紧张得手脚都不能动。她怕他让她走,她不想走,她心甘情愿地只想跟他一起死,死在他身旁。

“跟我来。”

他握住她的手腕,却并没有让家人把她也带往暗道。他拉着她穿过府邸里那些弯弯曲曲的院落,把她拉到一帮身着铠甲、面黄肌瘦的人面前。

“山河破碎,生灵涂炭。城破之日,便是我等身亡面君之时。众将官,今日让我等再饱餐一顿,好上阵杀敌!”

他拉着她的手,冲手下官兵大吼。

“遵将军令!”

无数铁甲之士单膝跪地,用无比尊敬的目光凝视她身旁的男人。

惶惑地扭头,她看到他举起了刀锋……

真疼啊,浑身上下都疼。脖子被他的刀折断了,胳膊和腿也被切离身躯。她听到下面的男人为他叫好,赞他如此舍得。可既然舍得,为何斩杀的是她?他对她的笑,对她说过的话,轻柔抚摸她的手,都是假的不成?

原来如此,原来如此。

自己在他心中,竟也不算个人!!!

她嘴角咧开,似笑非笑地盯着四周,望向围墙之外。好多好多年了,从村里出来后,都很少见那高墙外的光景。饥饿是很可怕的事,能教父母卖她;出身是很可怕的事情,能教六小姐打她;寂寞是很可怕的事,能教她爱上他!可……只要能为他多做点事情也是好的。既然自己会被做成人肉宴,那他等下出战,肚子就不会空,就会多些力气吧?

多些力气,他就多些活的希望呢。她心里头乍寒乍暖了起来……

数不清被分成了多少块。数不清有多少骨肉在锅里被煮熟。数不清有多少人吃了他的“善举”和“雄心壮志”。她一颗头颅挂在半截高的竹竿上,亲眼见他喝了第一碗汤,然后带着饱食她肉的将士们,去做名留青史的死节之臣去。

他是好人呢。他对皇上遵守臣节,对百姓爱护有加,孝敬长辈,爱护妻子。他是那么那么好的人呢。他甚至还对只是小丫鬟的她微笑过。那些手绢、簪花、书画,都不是假的呢。可偏偏,可偏偏,她不是人,她在他眼中不是人。

好傻,怎么这样傻?为什么会这么傻?

她想伸手摸摸自己那颗曾火热滚烫的心,却找不见手指,也找不到那心。她睁着双眼看天地变成了无比昏暗的颜色,找不到自己的身躯,找不见他的影踪。她存了必死的念头,要伴他左右,要陪他看着城破,看着敌军潮水般涌入,她只想陪他赴死,却被他当成了可以随意分赠的粮食!

那么多人分食,他却只吃了很少的份。他怎么那样傻?他亲手把肉分给大家,就不能多给自己留些吗?那样下去,打起仗来饿到可如何是好……也不知道,他刚才有没有吃到自己的心。自己好希望,他一辈子都能记住自己……

……
……

  “珍珍,珍珍你醒醒!”

  耳畔有人在喊,声音很急迫。范珍珍朦朦胧胧睁眼,泪水从眼角汹涌滑落,打湿了枕巾。灶晓强说记得当灶神前的凡间事,可自己记不得了。忘记了,全部忘记了,什么都不想记得了。那些剜骨割肉的痛,那些撕心裂肺的疼,通通都忘记了。

  “你做噩梦了,一直喊疼,一直喊疼。”

  灶晓强有些忐忑地伸出手指,叹了口气,轻轻擦去她脸颊上的泪滴。

  喊疼?有吗?为什么要喊疼呢?就算没有人真心喜欢,就算没有人真心对待,就算被那个人千年万载地遗忘。自己也不能放弃,也该好好地照顾自己。

  范珍珍昏昏沉沉地下床,想去厨房拿点东西,可腿脚特别软,软得没力气,心脏也很疼,揪着浑身上下的骨头,仿佛被人劈成千百段。

  “难受就休息下吧,想要什么我给你拿。”灶晓强把她搀到沙发上坐着。

  她坐在那温暖柔软的地方发了很久的呆,跟他说:“我想吃东西。”

  吃东西?灶晓强微笑,用手抚摸她的头发,“好。冰箱里有虾仁、鸡蛋。我给你做个清熘虾仁好不好?再给你下一碗清汤龙须面。葱花、蒜瓣都用滚油浇过的那种,让你闻着都香。”

  “说得好像你是食神。”

  “还好,我们灶王部的人手艺也都不错。”

  “晓强。”

  “嗯?”

  “把你书柜上左起第三列第二行那本《野史随笔》给我拿来瞧瞧好不好。”范珍珍昂头看着他的眼睛。

  “好,说过我的书随便你看。”灶晓强把那本书递给范珍珍,自己到厨房去做饭。

  翻开《野史随笔》,范珍珍的指尖在目录上颤抖起来。第一千一百六十七页,就是那篇早已熟稔于心的文章——《野史随笔·武德补遗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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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野史随笔·武德补遗》

  王公,关中人士。八世祖修,前朝开国功勋之后。修气度雄远,时人罕能识之,后以杂学之术闻名于长安,辩西域茴香,改中土之制纸。士人鄙薄,然修自得,不以屑怀。修博学,明天文图纬,少善兵书,显谋略于击鞠。长安子弟争相拜之,以师修光耀门楣。未几,首徒血战吐蕃,追敌八百里入腹地,扬修之名,开不世之功。帝爱修聪颖,欲以高官许之,修屡辞不就。虽修躬耕于田野,然私募新罗婢女,为其织造所用。时人疑之,帝下诏责。后,修携妻妾隐居某地,不知所终。市井间尝有传闻,谓修与帝妹有私。然讳上,无考。

  武德元年,太祖兵发关中,势如破竹。月余,太祖兵至长安。时王公官拜前朝虎贲,拒守月余,阻太祖兵势。太祖围城,断其粮草水源。城中食尽,百姓易子而食。公遣妻子、散家财,杀侍妾飨将士。后,太祖陷长安,公败得脱,隐于乡野。武德十四年,王公寝疾,妻子流涕,举家悲恸。及疾笃,妻问之以后事,公曰:“某少时闻名乡党,后与达贵为朋,周旋往来,进身行伍夺军功立身朝堂。奈何故主破败,某立危城之下,本欲尽忠死节,然天假生年,某安然终老于此。顾平生,纵横四海,未尝心怀愧疚。今日至此,方忆起憾事一桩。惜其姓名遗落,辗转反侧而不得。望尔等刻无字牌位,立于祠堂,以慰吾怀。”言讫,公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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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看着看着,眼泪又忍不住了。汹涌地落在书页上,打湿了那个人的故事。他已经被历史遗忘,而她痛苦很多年,辗转天庭人间,却依然让回忆刻在心底。那时的视死如归、心甘情愿,只希望得到他一点点愧疚,让他记住自己。

  都说,人临死的时候,会想起这辈子的亏心事。他不欠国家和君主,他为它们贡献了一切;他也不欠妻儿,他为他们留下了钱财和土地。可他终究是亏欠了一个人,亏欠了自己。

  “可是,可是……”范珍珍捂住嘴巴,怎么都无法忍住眼泪。

  可是他为何记不得自己的姓名?他那样努力地想、努力地想,怎么就记不起呢?他觉得亏欠自己那么多,竟然也记不起!

  灶晓强端着面和菜站在门外。他看到她双手抱膝,像个小孩子一样哭了起来。哭得很伤心很凄凉,一点儿都不像食神仙子,只是个尘世间随处可见的普普通通的女孩。

  “是、是饭菜好了吗?”

  哭了很久,范珍珍才吸溜下鼻子,可怜巴巴地看着门。灶晓强进来,把龙须面和清熘虾仁放到她面前,顺手还给她扯了张餐巾纸。

  鼻子堵着,呼吸很不顺畅。夹着虾仁吃了好几口,才抬头对灶晓强说了句好吃。灶晓强只是笑,也不吭声。他就蹲在沙发旁边看她吃,看着她那肿成核桃的眼睛。不知道为啥,觉得她似乎更可爱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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